根本不把她当人,对她呼来喝去的,就跟使唤丫鬟似的。
再加上她先后掉了五个孩子,嫁给于大勇,不过短短五年,她就香消玉殒了。
对于大勇而言,女人,只是他生孩子,照顾家庭的机器。
这个死了,他再花钱娶一个就是了。
而原主的爹娘,在她死后倒是装上了,硬要于大勇赔他们家闺女,其实就是想要钱。
于大勇不胜其烦,给了二两银子就把他们打发了。
婆娘死了,他继续物色下一个媳妇。
两个儿子也没有丝毫愧疚,哪怕原主没有虐待过他们一分一毫。
这就是人性。
在古代,男人就是天,就算打死了媳妇,也没谁会去追究,除非有人报官。
而在村里面,这种事多的很,没人会去较真。
再说了,原主也不是于大勇打死的,只是长期打骂,加上身子亏空得厉害,这才去了。
外人听了,也只会叹息一声,怪只怪她命不好。
多好的日子啊,男人会赚钱,还有两个大儿子,她没福气哟!
呵呵,这福气给你要不要?
这踏马什么牲口,除了生娃就没别的事了?
黑暗中,安宁阴森森盯着眼前的男人,在想是就这么让他死呢,还是留着他,让他慢慢死。
要是他死了,她就成了个寡妇,只怕到时候也不得安静。
老话不是说的好嘛,寡妇门前是非多。
死不死的再说,这根绝对得给他断了。
简首不是人,她怎么就没有让男人生孩子的药呢,要不然高低让他生个够。
不是喜欢生吗。
这一家子贱种,得,还得让她来收拾。
现在是原主嫁给于大勇,刚刚三个月,两人这会感情还行。
反正就那档子事吧,没啥行不行的,原主一个闷葫芦,也不爱说话,人娶她回来就是干活的。
明天一大早,于大勇就要进山打猎去。
每每这个时候,原主都得早早起床,提前给他备好干粮,好让他带进山里去吃。
看了看天色,安宁懂事的起床了,行吧,她也得准备准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