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也不吭声了,气氛就这么无尽的趋近于低沉。
崇山明侧头看了许久薛简平静的眉眼,而后慢慢收回了目光。
薛简的手机屏幕不停的亮起又熄灭,他蹙着眉拿起来看了一眼,忍不住从喉咙中发出了一声冷笑。
厉文谦恶心人也是真会挑日子。
专门选在今天,开始老生常谈的提起了他们的那两年。
他们的相识,他们的相知,还有相爱。
其实他们的故事挺老套的。
薛简,一个初中就辍学,到处打工谋生的孤儿,终于年满十八岁,找到了人生第一份能赚“很多钱”的工作。
在酒吧当歌手。
他没什么太好的唱功,只是音色干净青涩,穿着皮衣皮裤,耳朵上贴满水钻,站在舞台上卖着力气,看起来也算动人。
观众愿意为他的美貌买账。
薛简唱完最后一首歌以后,会跪在舞池里,脱下自己的上衣,露出半身薄肌。
男男女女都在疯狂的尖叫,围在舞池的边缘,往他的身上和衣服里塞钱,手指划过他身上的每一寸,薛简会露出那种足以倾倒众生的表情,又魅惑又无辜,又纯情又有种美而自知的得意。
那个时候,他就叫Joy了,酒吧老板给他取的名字,他很喜欢。
他相信自己能带给人joy。
你没法指望一个,没上过几天学,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时缺失的孩子,能够在初次窥见这个世界的繁华一角时,可以保持住本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