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明华当初参军时,或者说参军之前,无数个深夜,
她总会在脑海中反复勾勒那幅画面——自己浴血奋战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,与敌人殊死搏斗,最终以壮烈的方式与敌人同归于尽。¨x^i¢a!o~s^h\u/o_c-h+i·..c\o\m^
女人特有的细腻感性,让她的幻想仿佛电影镜头般清晰:子弹划破空气的呼啸声、鲜血浸染战袍的悲壮、战友们嘶吼着冲锋的剪影……
一切都被她编织成波澜壮阔的史诗。
然而此刻,当她真正站在这片枪林弹雨中,濒临生死边缘时,才惊觉现实远比想象残酷百倍。
泥浆早己浸透作战靴,每挪动一步都像是拖着千斤铁块;硝烟熏得脸庞黢黑,唯有睫毛上凝结的灰白色尘粒在颤抖;
子弹擦过皮肤的灼痛如毒蚁啃噬,头发与杂草纠缠成乱糟糟的鸟窝。
她甚至来不及吞咽喉间的血腥味,更遑论说出那些曾反复背诵的豪言壮语。
手中的格洛克手枪因持续射击滚烫如烙铁,护木烫得掌心发疼,枪管过热导致的精度偏差让每一次扣动扳机都像是赌博。
她只能凭借本能蜷缩在残破卡车后,在弹雨织成的死亡网中翻滚躲避,仿佛一具被命运鞭打的提线木偶。
这时,耳机里突然炸响秦朗的怒吼:“没有如果!必须活着回来!”
她顿时感觉心头一热,但是绝望的情绪也慢慢开始弥漫心头,
她看到自己三个方向不停靠近的米国警员和特勤队,自己撤退的路线基本要被切断了,
长短枪各种子弹呼啸着,每一颗子弹都想没收她的生命,将她永远定格在这里。^7^6′k·a.n·s^h_u_.¢c_o?m¢
这时,
耳机里传来了秦朗的声音:“6.5.4.3.2.1,扔烟雾弹!”
她毫不犹豫的向侧方离自己最近的米国警员扔了过去,烟雾瞬间笼罩了那些警员,侧面的压力顿时减去不少,
“正前方,三十米,手雷,扔!”秦朗的声音再一次传来,
庄明华微微犹豫了一下,这颗雷她本来打算留给自己,成为自己的光荣弹的,
“想什么呢,快扔!”秦朗急促的声音从耳机里再次传来,
庄明华侧身做成匍匐动作,一扬胳膊,大喊一句:“去你NN的,死吧!”
手雷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,准确的落在了特勤队的中间,刚才主要是特勤队的MP5发射密集的子弹,
压制着庄明华抬不起头来,狼狈的在各种掩体中滚来滚去,
大吼一声,瞬间也让庄明华心头一轻,似乎感觉自己没有那么紧张,绝望的情绪也瞬间清空,
而手雷,
在特勤队中间开了花,钢珠和破片360度无死角的飞散开来,
刚补充完整的一个战斗小组,顿时又有两三个人被集中,倒在地上,
所有的攻击,在这短短的十几秒中,一下就降低了强度,
“蛇形跑位,不要停,别回头,跑!!!!”秦朗的声音基本是在怒吼了,
庄明华一咬牙,跳起来,利用被击毁的卡车,还有烟雾,不停的狂奔起来,一刻也不敢回头看,
只听着耳边和身边,子弹嗖嗖嗖的擦过,或者打到泥土里,发出闷闷的声音。*萝¨拉,小.说· ?埂¢新¢罪`全+
“大强子!短点射!优先压制她附近的敌人!”秦朗侧身猛拽大强子,自己则端起加装民用瞄具的狙击步枪。
公路上,大强子顶着重机枪扫射的弹幕,悍然露出半截身子。
陆军精英的肌肉记忆让他枪枪咬肉:每一发7.62毫米子弹都精准撕开警员的战术护甲,中弹者如被巨锤击飞的破布娃娃。
米国警察的冲锋阵型被强行凿出豁口,但代价是——重机枪射手史蒂夫的枪口己锁定了他。
那辆武装吉普上的重机枪咆哮着,粗大的.50口径子弹犁过山坡,土石飞溅如末日暴雨。
大强子的临时掩体被层层削薄,石块崩裂的碎屑扎进他的脖颈。
老兵恐惧机枪的本能让他猛地缩头,可眼角余光瞥见庄明华仍在弹雨中踉跄,
他竟再次暴起,用身体为战友筑起血肉屏障。
新兵怕炮 ,老兵怕机枪,
在近距离阵地战,机枪就是王者。
最终,大强子被密集的弹雨压得低下了头,跟机枪对抗就是死路一条。
秦朗的瞄准镜一首死死咬住那辆吉普。重机枪手史蒂夫藏在钢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