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清等工人都放工回家,检查好门窗,才和程稚文一道离开丝织厂。
他们在饭庄简单吃了晚餐才回客栈。
发现程稚文这次住的房间,就是自己上次养伤的房间,沈清有点尴尬。
特别是看到那张床,她就想起自己躺在上面,裸着身子,让程稚文帮自己擦药换药。
沈清越想越尴尬,偷偷去瞧程稚文,就见他一脸的自然,仿佛之前的事情全忘了。
“坐。”程稚文将外套挂到衣架上,仅穿白衬衫和马甲。
沈清走到圆桌边入座,四处看着,看到他腰间的皮质枪袋,问:“你这枪哪里买的?”
“我在美国留学时,住在一幢公寓里,邻居是一个德国人,我从他手里买的这把枪。”
程稚文关上皮箱,转身走来,手上多了一支黑色酒瓶和两只高脚杯。
沈清笑问:“你为什么要随身带枪?明知道开了枪,自己也会有麻烦。”
程稚在她身旁坐了下来,将酒瓶放到桌上,手中一块白色的毛巾擦着高脚杯。
烛光下,透明的高脚杯被他擦得亮晶晶的。
他擦得异常地专注:“总有就算麻烦,也得开枪的时候。”
沈清就觉得他一个买办,能逼他开枪的局面,几乎没有。
在永州,他程家黑白通吃,无人敢动他程二少;
在江州,知州大人是他的好友;
在上海,他在洋商圈、买办圈都说得上话。
所以沈清觉得他在国内这片土地,几乎没有机会开枪,反倒是他随身带枪,本身就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。
红酒起子放到桌上,沈清随手拿起来,往酒瓶的木塞一旋,用力拔起来,红酒就开好了。
她接过程稚文手中一只高脚杯,往里头倒了半杯红酒,瓶口一转,防止酒液滴到桌上。
又倒好另一杯,才将红酒放到一旁。
她摇晃着高脚杯醒酒,不急着喝。
程稚文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,倒是不觉吃惊。
毕竟她都已经说出了“要强国,必须经济、科技、军事缺一不可”这种话,会开红酒,算什么怪事呢?
若说先前对怀疑她不是沈清这件事还有所犹豫,此刻,程稚文已经百分百确定她不是沈清。
第一次发现她会说英语、会做生意,她说是她丈夫教的,他勉强相信。
后来,见到她提取化学溶液、翻译全英说明书、连红酒的开瓶都相当娴熟,甚至脱口而出强国之重点。
程稚文确定了她不是沈清,却已经不再着急知道她的真实身份。
他发现自己享受这个过程。
“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,有点像那什么吗?”她忽然笑着开口。
“像什么?”
“烛光晚餐呀!”
沈清下巴点了点桌子中央的蜡烛:“烛光!”然后又举杯对着他,“美酒!”
她轻抿一口红酒,满足地扬起笑:“在我们老家,这叫烛光晚餐。”
程稚文不动声色观察着她:“你说你老家是杭州?”
“是呢。”沈清笑笑,不再多言。
早晚要告诉他,却不是现在。
程稚文也没再多问。
他摇晃片刻高脚杯,主动跟沈清碰杯,然后一饮而尽。
沈清又帮他倒了半杯,笑说:“认识你之后,我不仅吃到了巧克力,竟然还喝上了红酒。”
照这么发展下去,咖啡、卫生巾、可乐之类的都不是问题。
而且她相信,不久之后,程稚文恐怕连汽车都会有。
如果想最大限度过上接近现代的生活,应当留在程稚文身边,跟着他享受。
不过这也只能是想想,留在程稚文身边这件事,是不可能的。
不说他嫌弃她、看不起她,就说她还有自己的生意和高家。
嘿嘿,终究是桥归桥、路归路的关系。
思及此,沈清释然了,仰头干了红酒。
程稚文帮她倒酒,声音不轻不重地问着:“为何会想去招女工?男人力气大,不管是提取大豆纤维,亦或是踩控机器,不是更方便?”
“你不觉得这个时代的女性很悲哀吗?”她看着他,烛光下,双眸晶莹,“因为不能出去干活,理所当然的就没有银子,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和娃儿,她们的丈夫想打就打、想骂就骂,一旦将她们赶出去,她们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没有。”